徵征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是台中后里商業登記最佳稅務後盾

 

台中大里稅務規劃, 台中推薦資本簽證, 台中北區科技會計服務推薦

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,營利事業合併銷售房地,如銷售價款未劃分房屋款及土地款且房屋款無查得時價者,依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(以下簡稱查核準則)第32條第3款規定,房屋銷售價格(含營業稅,以下簡稱含稅)應依房屋評定標準價格(含稅)占土地公告現值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(含稅)總額之比例計算,土地銷售價格則依土地公告現值占前述總額之比例計算。  該局說明,現行營利事業自行出售房地,常有以總價方式銷售之情形,該房地如屬房地合一課稅新制規定者,因房屋與土地之交易所得皆屬應稅,房地價款如何劃分,尚不致影響課稅所得;惟非屬房地合一課稅新制規定者,其土地之交易所得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項第16款規定免納所得稅。因此,為避免是類房地售價有不合理之拆分,查核準則第32條第3款規定,以查得時價計算房地銷售價格,如無查得時價,則以該條規定之公式計算房地銷售價格。  該局舉例說明,甲公司107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免徵所得稅之出售土地利益5,000萬元(出售土地收入8,000萬元-成本3,000萬元),經查其房地係採總價1億元合併出售,合約中未劃分房地款且無查得時價;依上述說明,經以土地公告現值490萬元占土地公告現值490萬元及房屋評定標準價格(含稅)210萬元總額700萬元之比例重新計算出售土地收入為7,000萬元[10,000*(490/(490+210)],免徵所得稅之出售土地利益為4,000萬元(出售土地收入7,000萬元-成本3,000萬元),計補徵稅額200萬元。  該局呼籲,營利事業合併銷售房地價款未劃分時,應注意所得稅法相關規定,以正確計算、申報及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。

A大樓管理委員會(下稱大樓管委會)來電詢問,管委會為增加財源,如將外牆或屋頂出租他人,供刊登大型廣告或充作基地台,是否應辦理稅籍登記並繳納營業稅?  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恆春稽徵所說明,大樓管委會與他人訂立租賃契約,將大樓(廈)之外牆、屋頂、陽台出租,其收取之租金收入歸入大樓管理委員會基金部分,係屬大樓管委會銷售勞務之收入,大樓管委會應依法辦理稅籍登記並課徵營業稅。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第1項但書及第13條第1項規定,得掣發普通收據,免用統一發票,營業稅稅率為1%,其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由主管稽徵機關查定計算課徵;反之,如平均每   該所進一步說明,大樓管委會如所收取之租金收入平均每月未達20萬元,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2條第1項但書及第13條第1項規定,得掣發普通收據,免用統一發票,營業稅稅率為1%,其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由主管稽徵機關查定計算課徵;反之,如平均每月租金收入達20萬元以上,則依法應使用統一發票並申報繳納營業稅。   舉例說明,A大樓管委員與建設公司簽訂出租大樓外牆供廣告使用之租約,每月收取租金10萬元,另將大樓屋頂出租予電信業者設置基地台使用,每月收取租金8萬元,該大樓管委會每月收取租金計18萬元,應辦理稅籍登記繳納營業稅,可以不用開立統一發票。   該所特別提醒,大樓管委會務必多加留意相關申報規定,如發現有上述情形時,請儘速向稽徵機關補辧稅籍登記並補繳稅款,以維護自身權益。資訊來源:南區國稅局

Q:公司(非營造及建商)於101年購入一土地,現在該土地要蓋廠房以後要賣出,假設土地購入是1000萬,預估興建廠房投入3000萬,預計完工後以5000萬賣出,想請問營業稅及營所稅如何課稅?

ACC711CEV55CE


台中北區創業相關會計服務推薦
台中北屯有限公司設立登記 營運上的開支拿不到發票怎麼辦 台中南屯科技會計服務推薦台中北屯成立公司行號 台中北區IPO架構重組暨企業併購諮詢會計服務推薦 鐵路運輸服務產業節稅方式

arrow
arrow

    n7adyna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